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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讲成都中医药大学张廷模教授继续讲授中药的应用——中药的配伍以及中药的禁忌。首先他详细讲述了相畏、相杀、相恶、相反这几个概念。这些情况后果有四种,增效、减毒、减效、增毒。接着讲述了正确对待配伍关系的原则以及四种用药禁忌:1.配伍禁忌:在同一个处方上不能同时使用的药物,主要是十八反和十九畏。2.证候用药禁忌;3.妊娠用药禁忌;4.服药时的饮食禁忌。(中药学)
本讲接着上一讲的内容继续介绍了:4.相畏,有毒的药对于解毒的药而言就称为相畏。5.相杀:解毒的药对于被解的有毒的药而言。6.相恶是降低治疗效应,减弱治疗效果。7.相反就是两个药合用后,产生或增强了毒副反应。六种情况后果有四种,增效、减毒、减效、增毒。三.正确对待配伍关系的原则:充分利用增效的;有毒副反应时要考虑相畏相杀,来降低毒副反应;避免使用相恶相反的配伍关系。(中药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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